来信信息
信件编号: 20240429008
信件类型: 我要咨询
来信标题: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三个档次如何规定的
来信时间: 2024/04/29 16:24
来信内容:
我哥于2014年申报为特困人员(分散供养),我哥因智障,无劳动能力,无经济收入,文盲生活不能全自理。我哥的照料护理按照全自理标准补助为45元/人/月。我查阅六安地区照料护理标准分三个档次,第一为全护理,第二为半护理,第三为全自理。我不明白为何我哥的标准按照全自理标准发放,我哥生活不能全自理,我认为应为半自理标准发放,请调查核实。(梅山镇 红村社区)
回复内容
答复单位: 金寨县梅山镇
办理时间: 2024/05/03 15:10
回复内容:

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,现回复如下:

关于您咨询亲属护理费一事,梅山镇领导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沟通,据了解,梅山镇居家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工作严格按照《关于印发金寨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金民福【2023】8号)文件规定执行,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卫生院医生,对照“居家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表”中的9项指标逐一评分,然后按照得分情况来确定该老人属于全自理、半护理、全护理三个等级其中之一。

经调查,您的哥哥王某某,男,现年65岁,系梅山镇红村社区特困户,二级肢体残疾。结合文件要求并经医生专业评定认为,王某某不符合半护理标准,划为全自理等级是符合规范的。

如您还有问题,请随时与梅山镇民政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0564-7061062.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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